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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暨南”第七期:中国的新经济与新就业

作者:来源: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发布时间:2019-03-12

3月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人力资源研究室主任高文书研究员到访IESR,并为师生分享了题为“中国的新经济与新就业”的讲座,这也是“问政暨南”第7期活动。高文书阐述了何为中国“新”经济、 “新”就业环境以及新经济下的新就业环境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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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文书研究员


何为“新”经济

新经济的“新”表现在由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主导进入的“第四次工业革命”,而我国的5G、共享经济等产业处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第一梯队,由此,新经济环境给中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变化。高文书介绍,在中国,可以将新经济概括为“三新”,分别是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引用张车伟教授对新经济定义方面的贡献,可将新经济分为新技术经济和新业态经济,具体来说,新技术是指技术上的创新,如5G;新业态是运用新的技术或运营方式将之前旧的行业改革,如网约车。新经济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效应占整个经济的GDP比重达20%以上,新经济的直接和间接效应都给经济带来了新动能。

 

何为“新”就业

在没有劳动生产率突变的情况下,经济增长会带动就业。根据测算,在新经济行业直接或间接工作的劳动力大约占就业人群的16%。新经济对就业岗位有创造作用,网店经营者、网约车司机、微商等个体私营劳动者比例在不断增加。由于新经济的比例不断上升,非标准就业比例随之快速增长,原有的雇员-雇主关系逐渐淡化,社会保障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能够覆盖的劳动者范围逐渐变小。新就业的基本特征表现在:工作时间灵活、劳动者价值更好体现、工作模式变为“平台+个人”、数字技能要求更高。在新经济发展的背景下, “就业极化”现象越来越明显。就业极化是指,对技能分布两端的劳动力的需求在增加,中间的就业岗位在减少。工资方面也有极化表现,高技能劳动者和低技能劳动者工资增长率更高,中间部分的劳动者增长率更低。同样,中国的极化效应在其他国家也都存在,但目前还没有合适的解决方法。

 

新经济下的新就业环境面临的挑战

首先是就业创造、转移、损毁和折算的问题。新经济环境下给就业环境带来的是就业创造还是就业转移?网购盛行,实体店的就业损毁如何识别?在工作时间灵活的环境下,如何进行就业折算?

其次是新经济下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等依赖型自雇工作都没有标准的劳动合同,但这类工作甚至比劳动合同用工管控得更严,当遇到工伤等问题时,劳动者难以获得现有劳动保障体系的有效保护,这是目前比较大的挑战。

最后是新就业的社会保险问题。在中国以及世界上的很多国家,社会保险体制都是针对标准就业的雇员,也就是必须有雇主、劳动合同,才能够参加社保。在新经济环境下,很多劳动者无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变为商务合同或自雇等,这些都不属于传统社保制度或者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如果法律法规所覆盖的劳动者群体越来越小,则需要考虑调整法律法规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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